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考試院通過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草案


  考試院院會今(21)日審議通過銓敘部函陳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草案,將於近期內函請行政院會銜發布,並自100年1月1日起施行。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現行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及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分別依據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及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規定辦理。本(99)年8月4日修正公布公務人員退休法第32條增列優惠存款規定,並將辦理優惠存款的細節事項,授權由考試院及行政院以辦法定之,銓敘部爰擬具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草案,並經本年10月14日召開考試院全院審查會審查竣事。

  黃秘書長並表示,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草案共計15條,重點如下:

  一、規範辦理優惠存款之必備條件及公保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最高月數之計算事宜。

  二、訂定兼具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新制實施前、後年資,且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之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上限之規範。

  三、規範本辦法施行前已退休之人員於本辦法施行後,一體適用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上限之事宜。

  四、規定優惠存款之利率、受理存款機構、開戶與起息事宜、辦理期限、續存手續、存款終止、辦理質借、退休人員提領之處理等事項。

  五、規定ㄧ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支票應載明注意之事項、利息之支給機關、利息分擔方式及其墊付與歸還、退休人員停止或喪失辦理優惠存款資格情形之通報程序,及溢領優惠存款利息之追繳等事宜。

  六、規定退職政務人員得比照本辦法之規定。

  黃秘書長又表示,為配合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自100年1月1日施行,銓敘部將另案辦理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及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後續失效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