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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第一次司法特考、基層行政警察人員特考、稅務人員特考、社會福利工作人員特考、警察人員特考定於96年1月舉行


  考試院院會今(28)日決議,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一次司法人員考試、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行政警察人員考試、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一次警察人員考試定於96年1月6日至7日分別於北部(台北)、中部(台中)及南部(高雄)三考區同時舉行。
  考試院張秘書長俊彥表示,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一次司法人員考試設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科別,暫定需用名額222人(男性200人、女性22人);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行政警察人員考試設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暫定需用名額2,015人(男性1,795人、女性220人);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設三等考試財稅行政科別,暫定需用名額270人(北區120人、中區90人、南區60人);四等考試財稅行政科別,暫定需用名額50人(北區35人、中區10人、南區5人),合計320人;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設三等考試社會行政科別,暫定需用名額17人;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一次警察人員考試設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暫定需用名額300人。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等分別依照各該考試規則及其附表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