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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考試基本人權 考選部完成多項改革


  考試院姚院長嘉文今(18)日於就職四週年記者會表示,為落實人權立國的基本原則,本院考選部近年來完成多項改革,包括:全面取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體格檢查制度、大幅放寬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發表國家考試性別平等白皮書、成立委員會加強審視性別限制、發表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制度白皮書、每年辦理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及原住民族特考等,維護考試基本人權,獲得社會高度肯定。
  姚院長表示,考選部與用人機關、職業主管機關、專業團體經過多次的協調研商,並完成相關法規研修,自95年開始,全面取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階段的體格檢查制度,改由職業主管機關在核發證照時認定;現行的28種公務人員考試,僅維持特殊性考試類科之體格檢查,且參考相關法規,放寬體格檢查的項目及合格標準,例如調查人員特考應考人身高男性放寬至155公分,女性放寬至150公分,並刪除B型肝炎及梅毒等體檢項目等。
  為落實兩性平權,考選部於94年9月發表國家考試性別平等白皮書,強調兩性工作權應平等,非特殊情況不應限制女性工作權的信念與立場,並希望各政府部門帶頭實踐。另外,考選部也成立了國家考試性別平等諮詢委員會,針對限制性別報考或分定男女錄取名額的考試討論其合宜性,維護女性的考試權。
  在弱勢群體的照護方面,自93年開始,每年均主動協調用人機關提報職缺籌辦身心障礙人員特考,並全面開放所有障別之身心障礙者應考。根據統計,93及94年身心障礙人員特考計有4名全盲、5位重度視障及17位聽障應考人獲得錄取。考選部並於95年3月發表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制度白皮書,就相關政策、法制、辦理經過、制度特色等深入分析,並提出未來作法,包括:定期辦理本項考試、研究改進類科設置、錄取方式、提供應考人多元照護及考試協助等。
  另外,為提供原住民族進入公部門服務的機會,自93年開始,每年辦理原住民族特考,並增設一、二等考試,以拔擢優秀原住民擔任中、高階文官;放寬及格人員限制轉調機關範圍,增列司法院、外交部、僑務委員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新聞局等機關,以寬列職缺。
  為落實人權保障之普世價值,政府各項施政均應注重人權的維護。考選部主管全國考選行政事宜,未來將繼續維護應考人權益,落實憲法第18條應考試、服公職的基本人權,讓每一個具有任用所需之學經歷者,都能有相同的應考機會,不因性別、種族、身體缺陷等與工作要求無關的因素而有所差別,達到考試無障礙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