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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12月舉行


  考試院院會今(17)日決議,9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95年12月2日至4日舉行,設北部、中部、南部、東部、澎湖、金門及馬祖等7個考區。
  考試院張秘書長俊彥表示,9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分台北市、高雄市、台灣省北區、台灣省中區、台灣省南區、台灣省東區、台灣省澎湖區及福建省金門區、福建省連江區等9個錄取分發區。其中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46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783人;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33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535人;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1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88人,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506人。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等都依照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