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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人專技普考規則修正通過


  考試院院會今(10)日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規則,將本考試原規定每年或間年舉行,修正為每年舉行一次,遇有必要,得臨時舉行,並將應試科目修正為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的混合式試題。本次修正,將有助於提升錄取率,解決業界人力不足的問題。本(95)年12月舉行的不動產經紀人專技普考將適用新修正的考試規則。
  考試院張秘書長俊彥表示,本次修正是為了符合社會需求並解決業界人力嚴重不足的問題,修正重點包括:
一、本考試原規定每年或間年舉行一次,修正為每年舉行一次,遇有必要,得臨時舉行。
二、應試科目由原規定除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的混合式試題外,其餘應試科目均採申論式試題,修正為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的混合式試題。
三、配合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暨網路報名自95年開始實施,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