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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定於7月舉行


  考試院院會今(30)日決議,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定於本(95)年7月6日至10日在北部、中部、南部及東部四個考區同時舉行。
  考試院張秘書長俊彥表示,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設一般行政等72類科,暫定需用名額794人,定於中華民國95年7月8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一)舉行;普通考試設一般行政等45類科,暫定需用名額379人,定於中華民國95年7月6日(星期四)至7日(星期五)舉行。本二項考試分設北部(台北)、中部(台中)、南部(高雄)及東部(台東)四考區舉行,但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生藥中藥基原鑑定」類科,僅設台北考區。
  本考試定於4月10日起受理報名,7月6日至10日舉行考試,9月27日榜示。為便利本年應屆畢業生應考,擬以最後一學期學生證所載註冊戳記暫准報名,應考人至遲應於第一節考試開始前繳驗畢業證書,屆時未繳驗或繳驗不合格者,即認定其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准入場應試,如有入場應試情形,其考試成績不予計算。另本項考試對於視覺障礙、上肢障礙致閱讀或書寫試卷困難應考人,依例設有優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