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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身心障礙特考定於11月26日至28日在北部、中部及南部3考區舉行


  考試院院會今(8)日決議,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定於94年11月26日至28日在北部、中部及南部3考區舉行。
  考試院蔡副秘書長良文表示,本年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設置三等考試一般行政科等8科別、四等考試一般行政科等5科別、五等考試一般行政科等8科別,合計暫定需用名額69名。本項考試對於視覺障礙、上肢障礙致閱讀或書寫試卷困難應考人,依例設有優惠措施。另為符合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7項及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4條、第32條對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的保護,本考試依93年例,開放各障別應考人報考,即不限制中、重度視障及聽障者報考,並配合重度視障者應試需求,提供點字試題或語音試題及點字機或盲用電腦等相關設備協助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