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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健全公務人員保障法制,提升行政效率


  考試院姚院長嘉文今(5)日於就職三週年記者會表示,為周延公務人員保障法制,公務人員保障法於92年5月28日修正公布後,即配合修正相關法規,目前等保訓會協調相關機關研修公教員工安全維護辦法完竣後,公務人員保障法制再造的工程,即臻於完成,將使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免於後顧之憂,以強化公務人員的行政效能,建立廉能而高效率的政府。
  姚院長表示,為因應公務人員保障法的修正,保訓會於92年7月分北、中、南3區辦理6場次新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宣導說明會,總計1,330名中央及地方機關人事人員參加。另該會並於94年8月繼續以未曾參加公務人員保障法宣導說明會的公務人員為對象,分8地區辦理16場次的公務人員保障法分區座談會,約計3,000人參加,使公務人員及各機關業務承辦人員能深切瞭解保障法規,進而落實公務人員權益保障。
  保訓會為配合公務人員保障法的修正並因應實務需要,逐年更新彙整並重新編印公務人員保障法規、新公務人員保障法Q&A、公務人員權益保障知多少、公務人員提起復審、申訴(再申訴)須知及新公務人員保障法百問等宣導手冊。透過對常見問題的解答,提綱挈領回應公務人員對保障制度的主要疑問,使公務人員瞭解保障制度全貌。該會並陸續公布、快速更新公務人員保障法規、釋例、保障事件決定書、執行情形及相關表格於保訓會全球資訊網站,以供公務人員及各界上網直接查詢及下載使用。另外,保障事件一經決定,均定期刊登於考試院公報,相關宣導資料亦全部上網供各界查閱,使公務人員對於權益保障資訊的獲取更為便捷,歡迎公務人員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