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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定於11月舉行


  考試院院會今(21)日決議,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94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定於本(94)年11月12日起舉行。
  考試院吳秘書長英璋表示,本2項考試將於本(94)年11月12日起合併舉行,其中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設簡、薦、委任三等別,簡任升官等考試在北部考區,薦任與委任升官等考試在北部、中部及南部考區同時舉行。另關務人員分設簡任與薦任二等別,簡任升官等考試在北部考區,薦任升官等考試在北部、中部及南部考區同時舉行。
  有關各項考試類科、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等相關事項,均依相關規定辦理,另本項考試對於視覺障礙、上肢障礙致閱讀或書寫試卷困難應考人,依例設有優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