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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修正基層行政警察人員及基層消防警察人員特考規則刪除口試並放寬體格檢查標準


  考試院院會今(21)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行政警察人員及基層消防警察人員考試規則,刪除口試並放寬體格檢查標準,刪除體格檢查不合格項目中有關「性病」、「B型肝炎」及「梅毒、愛滋病」等規定,並將「活動性肺結核」修正為「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者」,以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
  考試院吳秘書長英璋表示,本次修正是為配合用人機關需求及傳染病防治法第12條規定,並已依行政程序法第154條規定,徵詢社會各界意見。修正重點包括:
一、應考資格部分,增列「經核准免服兵役者」得報考規定。
二、經檢討本項考試第一次(93年)考試辦理情形,應無分試必要,因此刪除口試。
三、具原住民身分者身高部分,修正為男性不及158公分;女性不及155公分者為體格檢查不及格。
  為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12條規定,刪除體格檢查不合格項目「皮膚組織異常、性病、疝氣或痔瘻者」、「高傳染性B型肝炎e抗原(+)者」及「梅毒、愛滋病血清檢查呈陽性反應者」等規定,並將「活動性肺結核、氣胸者」修正為「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者」,以符合傳染病防治法中所稱的「公共防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