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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高考試刪除列考中華民國憲法,國文及格標準修正為以達當次考試該科目到考者平均成績為及格


  考試院院會今(19)日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15條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刪除列考「中華民國憲法」,國文及格標準修正為以達當次考試該科目到考者的平均成績為及格。
  考試院吳秘書長英璋表示,會計師考試自90年採科別及格制施行已屆四年,並舉辦四次考試。有關會計師考試制度的檢討改進,前經數次邀集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各大專院校會計學系、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相關機關、學校、開會研商結果,建議修正應試科目。
  本次修正重點為刪除列考普通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至於「國文」科目及格標準由原60分修正為以達當次考試該科目到考者的平均成績為及格。另增列會計統計、會計資訊、會計與資訊科技系為應考資格第一款科系,並修正試題題型為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的混合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