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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積極推動成立公務人員協會


  考試院姚院長嘉文今(28)日於歲末記者會表示,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於行政院同意會銜後,函請立法院第6屆第1會期優先審議。
  姚院長表示,未來如立法通過,機關公務人員協會成立的門檻,將由原來規定的招募會員人數超過機關預算員額數三分之一,放寬至招募會員人數已達800人或超過機關預算員額數五分之一即可成立。中央各部及同層級以上機關公務人員協會數超過中央各部及同層級以上機關總數五分之一時及地方直轄市、縣(市)機關公務人員協會數超過直轄市、縣(市)總數三分之一時,即可共同發起、籌組全國公務人員協會。
  該修正草案除大幅降低公務人員協會成立門檻外,亦明定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得推派代表,參與涉及全體公務人員權益有關的法定機關(構)、團體。未來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將可據以推派代表參與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等法定機關(構)、團體之委員會議,藉此參與機制,以充分保障公務人員權益。
  該修正草案如順利完成立法程序,除將配合研修機關公務人員協會立案申請及許可審查作業規定、公務人員協會協商調解爭議裁決作業規定及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立案申請及許可審查作業規定等3種配套作業規定外,也將分區辦理宣導座談會,加強宣導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正的重點內容。計畫於95年編列預算補助協會,以活絡協會會務發展,並促進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早日成立。
  此外,為增進各機關公務人員協會的意見交流及分享發展理念,銓敘部除計畫辦理國內公務人員協會團體觀摩聯誼活動,並將積極推展與外國公務人員團體締結聯盟及交流互訪,以汲取當前公務人員協會業務運作新知及先進國家經驗,提供我國參考。今年初步規劃,將赴美國參訪其公務人員團體,以開拓我國公務人員宏觀的視野,提昇國家文官的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