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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94年4月舉行


  考試院院會今(30)日決議,9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94年4月16日至18日分別在北部、中部、南部、東部、澎湖及金門等六個考區舉行。
  考試院吳秘書長英璋表示,本項考試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科等37科別,暫定需用名額590人;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科等31科別,暫定需用名額453人;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科等11科別,暫定需用名額153人。本項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分台北市、高雄市、台灣省北區、台灣省中區、台灣省南區、台灣省東區、台灣省澎湖區及福建省金門區、福建省連江區等九個錄取分發區。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均依照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及其附表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