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增設社會工作科別

考試院院會今(二十三)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規則附表(應考資格表及應試科目表),增列社會工作科別,並通盤減少各科別應試專業科目一科。
  考試院吳秘書長英璋表示,內政部所屬社政機構工作內容有靜態行政文案工作及現場個案直接服務二類,所需的專業知能應有所區隔,本次修正考試規則附表即根據台南教養院等社政機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及專家學者等建議,於社會行政科別外,增列社會工作科別,以符合實際需要。社會工作科別的應考資格及應試專業科目均參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訂定。
  另外,經衡酌評量效能與考試效率,本次修正亦通盤減少本考試各科別應試專業科目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