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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人員特考三等考試航空通信科別應試科目「電工原理」修正為「英語聽力測驗」


  考試院院會今(二)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規則附表(科別及應試科目表),將三等考試航空通信科別應試科目「電工原理」修正為「英語聽力測驗」。
  考試院吳秘書長英璋表示,由於航空通信人員於值班作業時,原使用的電傳打字機已汰換為自動轉報系統,不再需要具電工原理背景;又為因應國際民航組織(ICAO)規定,到2008年對從事報務工作人員的英文能力要求應具備一定的程度,新進人員英語聽力能力實有加強必要,考試院因此參酌用人機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的意見,將三等考試航空通信科別原列考的「電工原理」修正為「英語聽力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