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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通過修正專技高考會計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保險從業人員考試規則部分條文暨應試科目


  考試院院會今(二十九)日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保險從業人員考試規則部分條文暨應試科目。
  考試院蔡代理秘書長良文表示,為因應行政院成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前述兩考試規則條文中原管轄機關為財政部者,一律改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時,因「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管理規則」已經財政部修正發布為「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並訂定發布「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因此本次配合上述修正,將保險從業人員考試規則中的原應試科目「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管理規則」均依類科更改文字為「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與「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