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應各界對廢除醫師檢覈制度建言考試院院會通過配套措施


  為回應各界對國家考試廢除醫師檢覈制度所提出的建言,考試院院會本(四)日通過,於九十四年專技醫事人員檢覈筆試停辦前,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每年舉辦二次,並儘速訂定醫事人員考試各應試科目的命題大綱及參考書目,使試題難易度更趨穩定。另外,將加強充實題庫試題,設立常設的題庫試題命題委員會,檢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分試或分階段舉行的可行性等,以為因應。
  考試院蔡副秘書長良文表示,以往醫師檢覈僅列考專業科目五科,且採分階段考試,致使每年通過檢覈及格的人數,往往數倍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及格者。為貫徹憲法公開競爭精神,民國八十八年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時廢除檢覈制度,並自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生效,規定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申請檢覈經核定准予筆試或面試者,得就原核定科目於五年內參加筆試或面試,以為過渡。
  蔡副秘書長表示,九十二年考試院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刪除列考國文、中華民國憲法等二科普通科目及醫師考試核心科目未滿六十分不予及格的限制,已大幅改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及格率偏低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