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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員考試取消選科應試規定


  考試院院會今(十二)日通過修正「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附表一「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取消選科應試規定,以避免應考人因選試科目不同而有評比不公情形。
  考試院朱秘書長武獻表示,現行少將轉任考試的筆試科目,是由應考人於報名時自應考類科的應試科目四科中任選一科應試;上校轉任考試自應考類科的應試科目四科中任選二科應試。九十二年首次辦理本項考試時發現,同一科別的應考人因選試不同科目,試題難易有別,造成衡鑑標準不一,評比不公情形,因此院會通過取消選科應試規定,改依各科別工作性質及所需專業能力,分別明定少將轉任考試、上校轉任考試的應試科目。
  另外,本項考試新聞編譯職系新聞編譯科別應試科目的外國文列有選試科目,用人機關提列任用計畫時,須依選試科目分別填列需用名額,並按選填該選試科目的應考人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