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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通過停止適用簡薦委官等職等主計人員與交通事業主計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暫行要點


  考試院院會今(十二)日審議通過行政院主計處建請停止適用「簡薦委官等職等主計人員與交通事業主計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暫行要點」一案,將由銓敘部循程序會同行政院主計處辦理停止適用事宜。
  考試院朱秘書長武獻表示,「簡薦委官等職等主計人員與交通事業主計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暫行要點」由行政院主計處與銓敘部於民國七十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會銜發布,本次行政院主計處因為考量簡化人事管理措施,並為增加交通部會計處所屬主計人力調配運用的彈性以及各類人員的權益衡平等因素,建議停止適用該暫行要點。
  鑒於人事、主計、政風人員均屬一條鞭的人事管理體系,現行人事管理條例及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均未另訂轉任比敘的相關規定;且暫行要點施行至今僅137人適用該暫行要點轉任,未來配合公營事業機構企業化的經營趨勢,適用本暫行要點轉任的人員更將日趨減少,因此考試院院會經審酌後,同意行政院主計處停止適用該暫行要點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