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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考定於四月舉行


  考試院院會今(二十九)日決議,九十三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本(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六日在北部、中部、南部、東部、澎湖及金門六考區同時舉行。
  考試院朱秘書長武獻表示,本項考試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三十九科別,暫定需用名額707人;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科等三十三科別,暫定需用名額496人;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科等十科別,暫定需用名額69人。本項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分台北市、高雄市、台灣省北區、中區、南區、東區、澎湖區、福建省金門區及連江區等九個錄取分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