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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特考將列考游泳及口試


  考試院院會今(二十五)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規則,海巡特考將列考游泳及口試。
  考試院朱秘書長武獻表示,為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求,海巡特考將第二試體能測驗項目由「以心肺耐力測驗一千二百公尺跑走」修正為「游泳五十公尺」,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二分鐘以內,女性應考人為二分三十秒以內,測驗中途不得接觸池底。另外,海岸巡防人員考試三、四等考試增訂第三試口試,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百分之九十,第三試口試成績占百分之十,合併計算為總成績;五等考試以第一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朱秘書長並表示,為考量海岸巡防人員業務特殊性,明定本考試各等別、科別得分定男女錄取名額。另外,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求,於三、四等考試「海洋巡護」科別下分設「航海」及「輪機」二組,並增列須具相當等級航海人員考試及格的限制。
  依新修正的命題規則,本次將各等別國文科目的論文修正為作文,閱讀測驗修正為測驗,其中作文占百分之六十、公文占百分之二十、測驗占百分之二十。另外,三等考試「海巡法規」及四等考試「海巡法規概要」兩科目的試題題型均由測驗式試題修正為申論式與測驗式兼採的混合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