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務人力績效管理制度論文--第三場主講人朱秘書長武獻

「政府再造」是二十一世紀政府行政革新之主流,而績效導向之公務人力資源管理,則是核心工程之一。在「師法民間企業,建立績效為主之學習型政府」前提下,公共部門應思考如何參酌訂定政府機關施政績效與成果評估辦法、建構機關考核評估指標、改革考績制度及實施績效獎金制度等作法,以建立並強化政府績效管理制度,期能全面推動以「績效」決定考績、待遇,讓公務人員從績效考核之結果得到成就感;以績效決定陞遷、獎懲,發揮獎優汰劣功能,並進而能以績效來決定訓練、培育,以發掘公務人員之潛能並補充公務人員之工作知能。
由於公務人力績效管理在我國迄未建立制度,有關績效管理事項僅散見於公務人員考績法等相關人事法令中,既未有系統性之整合建制,本文在探討公務人力績效管理時,爰以公務人員考績制度為主軸,再輔以相關人事管理措施之探討;又囿於我國公務人員進用管道,主要係以國家考試方式甄補人才,與民間企業或其他國家之人員進用方式,存有很大之差異,因此,本文擬不就人力甄補部分進行闡述。
以下本人謹就個人多年來在考試院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服務之經驗,針對公務人力績效管理提出個人看法,並不代表考試院之政策意見,也先在此向與會各位女士、先生先行提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