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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請典試委員會及命題委員參考國文科命題原則


  考試院院會二十五日決定,今後有關國文科命題,將請典試委員會及命題委員注意參考以下原則:
一、應依據憲法「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之精神及國家考試有關法規、用人之需要命題。
二、試題之命擬,並應注意:
(一)不涉意識型態。
(二)不應有族群、性別之歧視。
(三)不考艱澀之古文或無關題旨之國學常識。
(四)不考尚未有標準化或約定俗成之用詞或語音。
院會並決議,將本次(第五十二次)及上次(第五十一次)會議各委員所提有關國文命題的意見併同第四十二次院會中委員所提有關國文科命題的提案,交由考選組會同銓敘組、保訓暨綜合組聯席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