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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通過修正消防署各港務消防隊等階表


  考試院院會今(二十五)日通過修正內政部消防署各港務消防隊所適用的警察官職務等階表,將內政部消防署空中消防隊籌備處納入表內,並追溯自該籌備處成立日期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
  考試院朱秘書武獻表示,這項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的修正是配合內政部消防署空中消防隊籌備處成立,除於該表名稱增列「空中消防隊籌備處」文字,並於表內增置「組員」職稱,等階列為「警佐一階至警正三階」。考試院將於近期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