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考試院院會通過軍職專長與公務人員職系認定對照表


  考試院院會今(四)日審議通過軍職專長與公務人員職系認定對照表,將由銓敘部依規定會同國防部發布,自九十三年一月十六日施行,作為後備軍人轉任公務人員提敘俸級作業的依據。
  這項對照表是以軍職專長的「職類」對應公務人員的「職系」,除部分職類外,都採同一職類對應同一職系,並在認定所對應的職系後,再就該認定職系同一職組的其他職系,認定為性質相近。
  考試院朱秘書長武獻表示,後備軍人轉任公務人員時,能不能提敘俸級,須審查其曾任軍職年資與擬任職務性質是否相近,目前均依照銓敘部會同國防部訂定的「服務軍職專長年資得依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規定按年核計加級一覽表」作為認定的標準。由於公務人員俸給法在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修正施行,銓敘部依照該法授權訂定「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的規定,會同國防部研擬軍職專長與公務人員職系認定對照表。同時,為使各機關能有充裕時間轉知所屬人員,規定本對照表自九十三年一月十六日施行。至於現行的按年核計加級一覽表,將同時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