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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積極辦理公務人員保障法制再造

考試院姚院長嘉文今(一)日於就職週年記者會表示,公務人員保障法業於今(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奉總統令修正公布,為因應保障法修正,考試院積極辦理相關法規研修,以完成公務人員保障法制再造工程,對合理保障公務人員權益、鼓勵公務人員勇於任事,發揮相當助益。
  保訓會於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通過後,已重行編印新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宣導手冊,包括新公務人員保障法Q&A及公務人員提起復審、(再)申訴須知各十萬冊,分送各機關轉發所屬公務人員,及重行製作保障事件相關表格十三種,均放置於該會網站供各界查詢及下載使用。
  此外,保訓會分別於本(九十二)年七月十日、十六日、十七日完成新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宣導說明會,分北、中、南三區辦理,共計六場次,對象以中央及地方機關人事人員為主,總計一、三三0人參加,使全國公務人員對本次修正有關公務人員重要權益規定及實務作法有基本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