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考試院積極研(修)訂政務人員相關法案


  考試院姚院長嘉文今(一)日於就職週年記者會表示,銓敘部根據政府改造委員會通過的「政府人力運用彈性化計劃方案」所擬「政務職位制度規劃案」相關重點內容,已配合研(修)訂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及政務人員離職儲金給與條例草案。
  姚院長表示,由於該規劃案內容與銓敘部前所擬具之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草案有所不同,且事涉考銓法制變革,除正式函詢各機關意見及邀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等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開會研商外,另本院亦舉辦三場公聽會,分別邀請學者專家及機關代表出席,廣蒐各界意見。目前銓敘部彙整各界意見後,仍維持原來一法二條例之立法架構,按即: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及政務人員離職儲金給與條例草案。
  至於政務職位制度規劃案部分內容,如:增訂政務人員定義、政務人員之職務以級別區分、中央三級機關首長得由政務人員擔任、政務人員應對國家忠誠,離職時應辦理移交之義務、離職後前往大陸地區應遵守之規定及政務職位人員離職後改採支給社會可接受程度的一次退職酬勞金等,則配合納入上開一法二條例草案中規範,刻正循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相關立法事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