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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人員特種考試規則修正


  考試院院會今(二十二)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規則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飛航管制人員體格複檢標準,將體格檢查表繳送時間由筆試錄取通知送達十日內修正為十四日內,並修正體格複檢有關視力檢查標準之規定。
  考試院朱秘書長武獻表示,為考量錄取人員辦理體格檢查之實際需要,經參酌其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相關規定,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規則第七條條文有關體格檢查表繳送時間之規定;另為配合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日修正發布之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本次亦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飛航管制人員體格複檢標準第三條有關視力檢查標準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