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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年身障考試增加需用名額二十二名

考試院今(二十)日院會決定,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
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二十二名。
  考試院朱秘書長武獻表示,本項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前經公告二O八名。
依據分發機關再次提報缺額,因此增列二十二名(三等考試十二名,四等考
試五名,五等考試五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本項考試共計需用名
額為二三O名(三等考試九十九名,四等考試五十六名,五等考試七十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