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今(十三)日院會通過決議,九十二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將於本(九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至六月二日舉行;四等考試將於本(九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至六月一日舉行。 考試院朱秘書長武獻表示,本項考試三等考試設有「一般行政」等三十三科別,暫定需用名額七0三人;四等考試設有「一般行政」等二十八科別,暫定需用名額七六七人,合計暫定需用名額一、四七0人。另本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設有臺北市、高雄市、臺灣省北區、中區、南區、東區、澎湖區及金門區等八個錄取分發區,並分設北部、中部、南部、東部、澎湖及金門六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