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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辦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


  我國已進入政黨輪替的政治發展中,基於政黨政治及民主常規,建立行
政中立的制度,乃是國家能否進一步發展的重要關鍵。本院在去(九十一)
年九月改組,這是我國政黨輪替後首次改組,是以本屆的考試院除具有傳承
的意義外;在輪替、改造的風潮下,更可見革新的意涵與契機,這也是本院
在推動文官改造過程中,首須推動行政中立的真意。
  為確保公務人員嚴守行政中立,貫徹依法行政、執法公正、不介入黨派
紛爭之目標,本院業訂定發布「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依據本辦法
規定,各機關(構)學校應自本辦法發布施行之日起三年內,安排所屬人員
參加本訓練一次。其用意即在使全國公務人員均具有行政中立概念,期能在
政黨更替中,政府仍維持正常運作,推動各項工作。
  保訓會本於職掌,為積極推動本項訓練,已函請各機關(構)學校視實
際需要,就「於辦理各項訓練時,列入行政中立相關課程」、「利用集會等
活動,舉辦行政中立相關講演、座談或研習」、「於保訓會指定之網站或媒
體學習行政中立相關課程」等實施方式選擇辦理外,並已積極研訂行政中立
訓練計畫,規劃行政中立訓練實施期間、實施方式、訓期、課程及內容名稱
等,使各機關(構)學校於辦理行政中立訓練時有所參考依循,俾期落實公
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