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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函陳請准舉辦九十一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九十一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考試一案


  考試院今(八)日院會決議,通過九十一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九十
一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考試。
  有關本二項考試之考試及報名日期如下:
(一)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定於十一月九日至十一日在台北市舉行。其中
   簡任、薦任升官等考試之筆試,定於十一月九日至十日舉行;簡任升
   官等考試之口試(團體討論),定於十一月十一日舉行。
(二)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考試:定於十一月九日在台北市舉行。
(三)本二項考試之報名日期為九月二日至九月九日,採通訊報名。
  有關本二項考試之考試類科、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等,均依
照本院發布之相關法規規定辦理。另為鼓勵資深績優現職人員士氣,凡八十
八年、八十九年、九十年三年之年終考績(成)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
上者,其考績(成)成績始准予併入本二項考試之總成績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