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今(二十五)日院會決定,通過九十一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本項考試定於本(九十一)年十一月二日至四日在台北、高雄二考區同時舉行,並於同年八月二十六日至九月二日受理報名。本項考試設消防設備師(相當專技高考)及消防設備士(相當專技普考)等二類科,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類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體格檢查等,均依照「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規則」之規定辦理。 另本項考試對於視覺障礙及上肢障礙之身心障礙應考人,擬援例延長其考試作答時間二十分鐘暨影印放大二倍之試題或試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