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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暨修正條文對照表一案


  考試院本(十六)日院會審議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暨修正條文對照表一案。
  考試院表示,「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施行後,對於公務人員
之陞遷雖已建構完整之法制體系,惟實務執行上仍反映諸多之疑義及困難,
銓敘部爰就本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予以研議修正,以適時解決各機關陞
遷有關問題。其中涉及陞遷法上執行性、細節性之規定,得先予修正施行細
則相關規定,以為因應。本案修正重點如下:(一)為簡化公開甄選作業程
序,並即時因應機關用人之需,增訂各機關辦理公開甄選時,得增列候補名
額之規定;(二)增列實施國內外駐區互調之相當職務,職務列等相同主管
與非主管職務或職務列等相同但具職務歷練先後順序職務,其陞遷序列訂定
之規定;(三)增訂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所應造列名冊,分就本機關人
員陞任、遷調及他機關人員遞補不同情形及需要造列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