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於本(二)日院會審議通過「銓敘部處務規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於近日內發布施行。 考試院表示,本次「銓敘部處務規程」之修正係為配合本(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銓敘部組織法」之規定及各相關單位實際業務之變動,修正第八條至第十二條各業務司掌理事項、增訂第十二條之一規定地方公務人員銓敘司掌理事項、修正第十五條資訊室之掌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