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會議今(二十一)日通過舉辦九十一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考試案。一、本考試定於本(九十一)年五月十日至十二日,分別在台北、南投、 屏東、花蓮、台東等五考區同時舉行。二、本次考試分設三、四、五等考試,分一般錄取分發區及蘭嶼錄取分發 區取才。三等考試計有一般行政等十九科別,暫定需用名額七十六名 (其中蘭嶼錄取分發區二名);四等考試計有一般行政等十三科別, 暫定需用名額九十一名(其中蘭嶼錄取分發區四名);五等考試計有 一般行政等五科別,暫定需用名額十七名。共計暫定需用名額一八四 名(其中蘭嶼錄取分發區六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