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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公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增列需用名額117名


  考試院院會今(17)日決定民國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117名。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民國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各類科,前經公告暫定需用名額191名,茲據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請增列需用名額117名(三等考試22名、四等考試38名、五等考試57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本項考試合計需用名額308名(三等考試61名、四等考試105名、五等考試14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