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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配合中央及地方組織調整,將檢討相關職務列等


  考試院關院長中今(17)日在考試院記者會中表示,為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及縣(市)改制直轄市所涉配套事宜相關規劃,及行政院依立法院附帶決議,提升司之功能後,衡酌整體政經情勢,考試院將就公務人員相關職務列等進行檢討。

  關院長說明,配合96年地方制度法修正,銓敘部已於96年至98年間3度擬具職務列等檢討案報請考試院審議。後因行政院審查通過縣(市)改制直轄市案,為利未來縣(市)組織整併及人員安置,考試院會議於是決定,有關職務列等檢討案俟行政院就縣(市)改制直轄市相關配套作業較為明確後,衡酌整體政經情勢,再續予處理。另依本(99)年1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時作成之未來行政院應提升「司」的功能,並於半年內會同考試院針對「司長」之職務列等提出檢討之附帶決議,司長職務列等亦須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對於司之規劃及功能提升情形再予檢討。因此,未來中央及地方職務列等檢討調整方式、範圍及時機等,將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及縣(市)改制直轄市等規劃,以及衡酌整體政經情勢,再加以研議。

  關院長指出,行政院相關主管機關業就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相關問題進行討論並獲致結論,行政院及其所屬機關組織調整規劃報告亦陸續經行政院核定,並預定於本年10月至12月間完成新機關組織法案審定。因此,銓敘部將邀集相關機關組成專案小組,就後續職務列等檢討調整問題先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