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考試院積極研擬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確立文官人事法制共同基準


  考試院關院長中今(17)日在考試院記者會中表示,為整建人事法制,建構多元、高度競爭與符合國際趨勢的文官體制,考試院將積極推動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完成立法,並取代公務員服務法,以明確規範公務人員權利義務,落實公務倫理、重視職涯發展及提升行政效能。

  關院長說明,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為文官制度興革三大基礎工程之一,前經會同行政院於89年、91年及95年三度函送立法院審議,惟未能完成立法程序。刻正由銓敘部結合當前文官應具備「廉正、忠誠、專業、效能、關懷」等核心價值、配合相關法令修正,並參酌各機關意見重新研擬草案,即將報院審議,俟院會通過後,再會同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

  關院長並強調,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完成立法後,未來將可統整公務人員權利義務、強化公務倫理、提升行政效能、促進產學合作、重視公務人員職涯發展、兼顧政府廉能及離職公務人員工作權,以符國際潮流趨勢;同時兼顧各種個別人事制度之差異,促進整體人事制度之健全發展,進而作為各種人事法規制(訂)定、修正準據,以建構一個積極創新的文官制度與廉能的服務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