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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公務人員地方特考定於12月18日至20日舉行


  考試院院會今(2)日通過,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本(99)年12月18日(星期六)至20日(星期一)在臺北、新竹、臺中、嘉義、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0個考區舉行。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說明,本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分為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縣、基宜區(包括基隆市、宜蘭縣)、竹苗區(包括新竹縣市、苗栗縣)、彰投區(包括彰化縣、南投縣)、雲嘉區(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15個錄取分發區。

  本考試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53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983名;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43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676名;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3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96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855名。

  黃秘書長進一步說明,由於部分縣市將於今年12月25日單獨或合併改制直轄市,屆時可能有部分職缺因縣市改制,使現有職缺內容與實際分配職缺出現落差,因此,錄取分發職缺以分發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辦理分配作業之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