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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


  考試院院會今(8)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增設本項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

  考試院張秘書長俊彥說明,為提升身心障礙人員參與司法行政工作之機會,並配合司法院用人需求,爰增設五等考試錄事類科,該類科應試科目普通科目為「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一科,採混合試題,專業科目為「訴訟法大意」與「法學大意」二科,採測驗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