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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通過「考試院96年度施政計畫」


  考試院院會今(25)日審議通過「考試院96年度施政計畫」,考試院明(96)年將以前瞻性的作為,精進考試技術,甄拔優秀文官及專技人才;保障人民應考試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整建文官法制,加強績效考核,提升服務績效;落實行政中立,強化保障法制,激勵文官積極任事;培訓具國際視野與現代觀的公務人力;改革退休法制,並加強退撫基金經營績效,以安定文官工作士氣。
  考試院張秘書長俊彥表示,本項施政計畫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暨憲法增修條文與考試院第10屆施政綱領規定研擬,除前言外,分考選行政、銓敘行政、保障暨培訓行政、退撫基金監理及管理、綜合行政等5部分,計有27大項,並分別列舉176實施要項,作為考試院及所屬各部會自民國96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的施政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