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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及95年軍法官考試定於7月舉行


  考試院院會今(20)日決議,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及95年軍法官考試定於本(95)年7月15日起在北部(台北)、中部(台中)及南部(高雄)考區同時舉行。
  考試院張秘書長俊彥表示,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第一試筆試定於95年7月15日(星期六)至17日(星期一)舉行,第二試口試將於第一試榜示後另行通知應考人;四等考試定於95年7月15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日)、五等考試定於95年7月15日(星期六)舉行。三等考試設司法官等9類科組,暫定需用名額199人;四等考試設法院書記官等5類科,暫定需用名額435人;五等考試設錄事等2類科,暫定需用名額621人,合計1,255人。另為因應法務部監所業務需要,考量男女受刑人管理上差異,須就勤務妥為調配,其中三等考試監獄官及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等類科擬分定男女需用名額。
  另95年軍法官考試第一試筆試定於95年7月15日(星期六)至17日(星期一)舉行,第二試口試將於第一試榜示後另行通知應考人。本項考試暫定需用名額為22名。本2項考試應考資格、應試科目、成績計算及體格檢查,均依照各該考試規則及考試院發布的相關法規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