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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大幅修正警察特考規則,放寬考試應考資格、修正體格檢查標準、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

考試院院會今(16)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放寬應考資格,使非警察教育體系畢業者也能報考,並放寬體格檢查標準;另為因應犯罪趨勢演變與鑑識科技發展,在二等考試刑事鑑識人員類別下,增列影像處理、刑事物理、生物鑑析等三組,刑事警察人員類別增設數位鑑識、電子監察、犯罪分析等三組。
  考試院張秘書長俊彥表示,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放寬應考資格:
為擴大取才來源以提昇警力素質,將各等別類科的應考資格,適度予以放寬,使非警察教育體系畢業者也能報考。
二、放寬體格檢查標準:
應考人的身高體重改以體格指標規範,並配合業務需要修正手指、手臂、雙下肢障礙的體格檢查標準。
三、修正考試類科:
近年來刑事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各項鑑識專業領域均有極為驚人發展,鑑定方法與技術也不斷推陳出新,歹徒犯罪類型與手法更加多元複雜,在鑑識專業領域分工益趨細密下,必須適時延攬進用新興科技領域專業人才,才能掌握犯罪趨勢演變與鑑識科技發展。為因應用人機關任用需求,在二等考試刑事鑑識人員類別下,增列影像處理、刑事物理、生物鑑析等三組,刑事警察人員類別增設數位鑑識、電子監察、犯罪分析等三組;三等考試犯罪防治人員類別刪除防治組。
四、修正應試科目:
(一)配合二等考試增列影像處理等六組,參酌各類組核心工作能力,訂定各類組應試科目。
(二)參酌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應試科目修正各等別共同科目,並參採用人機關建議,修正部分類別應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