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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通過修正警察人員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考試院院會今(8)日通過修正內政部函請銓敘部同意會銜發布的警察人員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全案將由內政部會同銓敘部修正發布。
  考試院蔡代理秘書長良文表示,此次內政部報經行政院核定修正警察人員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主要是為配合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的修正。
施行細則主要修正內容包括:明定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執行勤務中的勤務項目及意義、所稱所任職務最高等階年功俸最高俸級意旨以及因公傷殘命令退休或因公殉職撫卹案件事實審核機關及程序等;並參照公務人員撫卹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意旨,將警察人員執行修正條文第16條所定的勤務項目,而遭遇危難事故,奮不顧身,以致死亡者,均予納入本條例所稱執行勤務中殉職者,給予撫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