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今(24)日通過,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將增列需用名額計21名。 考試院蔡代理秘書長良文表示, 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暫訂需用名額69名,前經本(94)年9月8日考試院第10屆第149次會議決議,並依法公告在案。現根據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再次提報缺額,擬增列需用名額21名(其中三等考試7名、四等考試8名、五等考試6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本項考試共計暫訂需用名額為90名(其中三等考試26名、四等考試27名、五等考試3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