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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考試基本人權,考試院完成多項改革


  考試院姚院長嘉文今(5)日於就職三週年記者會表示,為落實人權立國的基本原則,考試院近一年來完成多項改革,包括:全面取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體格檢查制度、大幅放寬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發表國家考試性別平等白皮書,成立委員會加強審視性別限制等,維護考試基本人權。
  姚院長表示,在考選部的努力下,自明(95)年1月1日起,近100種的專技人員考試,全面取消考試階段的體格檢查制度,改由職業主管機關在核發證照時認定。現行的28種公務人員考試,一般性類科亦不實施體格檢查,14種考試的特殊類科維持體格檢查,但放寬體格檢查的項目及合格標準,例如調查人員特考應考人身高男性放寬至155公分,女性放寬至150公分,並刪除B型肝炎及梅毒等體檢項目等。為落實兩性平權,考選部於日前發表國家考試性別平等白皮書,強調兩性工作權應平等,非特殊情況不應限制女性工作權的信念與立場,並希望各政府部門帶頭實踐。另外,考選部也成立了國家考試性別平等諮詢委員會,針對限制性別報考或分定男女錄取名額的考試討論其合理性,維護女性的考試權。
  姚院長表示,人權保障已成為普世價值,政府各項施政均應注重人權的維護。考選部主管全國考選行政事宜,如何維護應考人的權益,落實憲法第18條應考試、服公職的基本人權,讓每一個具有任用所需之學經歷者,都能有相同的應考機會,不因性別、種族、身體缺陷等與工作要求無關的因素而有所差別,達到考試無障礙的目標。根據這個原則,考選部經過與用人機關、職業主管機關、公會等多次的協商,終於有具體的結果。姚院長呼籲各政府部門,多從人權的角度思考,減少不必要的應考限制,提供更多職缺及名額,並配合建構無障礙工作環境,共同落實人權保障。
  考選部未來仍將繼續致力於消弭不符任用目的的應考資格設限,並從性別主流化層面思考,檢視各項國家考試法律、政策與方案,是否符合性別平等原則。目前還有包括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調查人員、海巡人員等6項特考限制性別報考,雖然這些考試的工作性質大多屬於外勤、消耗體力及具有危險性,希望能夠從考試方法、訓練等方面檢討改進,建立客觀的篩選標準,根據智識與技能選拔最適任的人才,降低報考資設限。考選部已在8月29日與國安局、調查局、海巡署、警政署及消防署合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特殊設限與多元考試方式研討會」,廣泛蒐集各界意見,並將在近期內,就特殊性質機關的考試取才方法,邀集相關機關共同會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