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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四、五等考試增列需用名額共620名


  考試院院會今(十七)日決定,九十三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共計620名,分別為三等考試281名,四等考試235名及五等考試104名。
  九十三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前經公告三等考試707名,四等考試496名,五等考試69名,合計1272名。現因機關職務臨時出缺、商調、內升、考試及格分發至其他機關及退休等因素,擬增列需用名額620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本項考試共計需用名額分別為三等考試988名,四等考試731名,五等考試173名,總計189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