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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等五項專技高考十二月十一日至十五日舉行


  考試院院會今(二十一)日決議,九十二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不動產估價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考試定於本(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至十五日舉行。
  本次考試除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僅設北部考區外,其餘四項考試分設北部、中部及南部考區。本五項考試共設三十六類科,各類科考試的應考資格、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體格檢查等事項分別依據考試院於四月二十九日最新修正發布的各項考試規則規定辦理。
  考試院蔡副秘書長良文表示,原定於本年五月十七日至十八日舉行的九十二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地政士考試,為因應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經依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規定,決定停辦,考選部已於五月十四日函知本項考試應考人:「准予依新修訂之考試規則參加於九十二年十二月補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免再繳報名費、應考資格證件及免再填寫報名書表,全部以原報名表處理,入場證編號不變。」以減省原報名本項考試應考人的報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