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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考十一月十五至十六日舉行


  考試院院會今(二十一)日決議,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增列測量製圖科別;九十二年特種考試第二次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本(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十六日在北部(台北)、中部(台中)、南部(高雄)、東部(台東)四考區同時舉行。
  考試院蔡副秘書長良文表示,本項考試為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十二科別,暫定需用名額共計349人。第一梯次考試定於本年十一月十五日舉行一般行政科別考試;第二梯次考試定於同年月十六日舉行一般民政等十一科別考試。
  本項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分台北市、高雄市、北區、中區、南區、東區、澎湖區、金門區及連江區等九個錄取分發區。